關于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有關支持政策的通知

2022-06-08 12:59:51來源: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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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城市:江蘇
  • 頒發(fā)時間:2022年6月6日
  • 發(fā)文字號:徐公積金〔2022〕15號
  • 發(fā)文機構: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  • 實施日期:2022年6月6日-2022年12月31日
  • 效力級別:地方規(guī)范性文件
  • 類別:住房公積金

??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,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市企業(yè)特別是中小微企業(yè)的影響,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,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(yè)和繳存人共渡難關,根據(jù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財政部、中國人民銀行《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要求,現(xiàn)就我市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有關支持政策通知如下:

??一、受疫情影響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困難的企業(yè),經(jīng)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研究通過后,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。企業(yè)緩繳期間,住房公積金視同正常繳存,繳存人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,如果繳存人需辦理賬戶轉(zhuǎn)移或銷戶提取,企業(yè)應先為其辦理補繳。企業(yè)緩繳期滿后,應于三個月內(nèi)全額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。

??二、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,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在我市各公積金服務大廳申請,經(jīng)認定后不作逾期處理,不計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

??三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,提取金額按發(fā)生金額據(jù)實提取,夫妻雙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額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,年度提取金額不超過14400元。

??上述支持政策實施時限自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??特此通知。

??附件:1.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

?????2.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貸款延期還款申請表

?????3.中心各服務大廳地址及電子郵箱

??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
??2022年6月6日

??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

2022年6月6日印

??點擊下載附件:

?????1.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

?????2.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貸款延期還款申請表

?????3.中心各服務大廳地址及電子郵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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